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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政府主要领导调整!陈丽艳任昆山市副市长、代理市长

2024-07-15 20:3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李亚平要求

●要以更强担当扛起引领发展使命重任。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和省委、苏州市委的决策部署,始终以更高标准谋划推进“十四五”规划,更加主动地扛起政治担当、发展担当、探路担当。

●要以更好作为走在开放融合前沿前列。

要深化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积极学习上海、对接上海、服务上海、融入上海,全力抓好稳外资促外贸工作,打造与国际规则接轨的优良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不断在昆台融合共赢中展现新作为、增创新优势。

●要以更大力度推动转型升级提档加速。

要围绕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以更大力度推进转型升级,不断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加快引进优质项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真正补齐短板、锻造长板。

●要以更实举措提升人民群众福祉保障。

要持续扩大公共产品优质均衡供给,着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丰富公共文化供给,加快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昆山,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真正实现民生幸福与经济发展相匹配。

●要以更优作风凝聚团结共进强大合力。

要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带头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展现昆山干部的良好风貌和优良作风。

▲陆新宣读省委和苏州市委的人事调整决定

吴新明表示

要严格按照李亚平市长的讲话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苏州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扛起政治担当、改革担当、开放担当、发展担当,切实将“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要求贯穿于工作始终、体现在各个领域,全力再创“昆山之路”新辉煌。

一是坚决拥护省委和苏州市委决定,着力建设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省委和苏州市委对昆山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调整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和苏州市委对昆山市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充分体现了对昆山干部队伍建设的关心和厚爱。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苏州市委的决定上来,同心同向、齐心协力,把昆山各项工作做得更好,绝不辜负组织的重托,绝不辜负人民的期望。

二是始终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标杆城市。当前,昆山正大力实施“五争五最五突破”三年行动,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标杆。希望陈丽艳同志带领昆山市政府一班人贯彻执行好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和昆山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进步、见到新成效。

三是与时俱进弘扬“昆山之路”精神,大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昆山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讲政治、顾大局,共同把昆山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在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征程中体现昆山担当、展现昆山作为,让中央、省委和苏州市委放心、让全市人民满意。

周旭东表示衷心拥护、坚决服从省委、苏州市委的决定。

周旭东表示

2018年8月,组织安排我来昆山工作。两载昆山人,一生玉峰情。感谢组织的信任,使我有机会来到昆山这座非凡的城市工作,亲身感受“昆山之路”的精神力量,亲身参与“昆山之路”再创辉煌的伟大进程;感谢同志们的支持,在共同的事业追求中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关系,结下了深厚的同志友谊。虽然我工作离开了昆山,但共同的事业、共同的目标和共同的奋斗,使我们成为了好同志、好同事、好战友,这份情谊不会忘记,我会一直关心关注昆山,为昆山取得的每一点成绩而高兴,同时也会尽自己所能为昆山的发展鼓与呼。真诚地祝福昆山事业蓬勃发展、再创辉煌,昆山人民生活美满、幸福安康。

陈丽艳表示

今天组织上决定我回到昆山工作,我深感组织的关心信任、任务的光荣艰巨,同时也对做好今后工作充满信心。我一定时刻牢记肩负的职责,自觉弘扬“昆山之路”精神。

●坚持把对党忠诚作为首要品质,以虔诚之心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把创新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以进取之心开创发展新局;

●坚持把民生改善作为首要追求,以为民之心践行党的宗旨;

●坚持把严以用权作为首要信条,以律己之心永葆清廉本色。

我一定铭记习近平总书记“勾画现代化目标”的殷殷嘱托,在苏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以吴新明书记为班长的昆山市委带领下,在昆山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恪尽职守,和昆山全市人民一道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共同开创昆山改革发展新局面,合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标杆城市。

12月26日下午,昆山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陈丽艳同志为昆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昆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任命曹晔同志为昆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丽艳同志简历

陈丽艳,女,1978年8月出生,江苏宜兴人,2001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1月入党,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1997.09—2001.08 苏州大学人文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2001.08—2002.07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科办事员

2002.07—2003.04 宜兴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办事员

2003.04—2004.02 宜兴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

2004.02—2005.04 宜兴市委宣传部新闻科副科长

2005.04—2008.12 苏州市文明办科员

2008.12—2010.01 苏州市文明办综合协调处副处长

其间:2009.04—2009.07 参加苏州市首期青年干部BFT英语资格考试培训

2010.01—2011.12 苏州市文明办综合协调处处长

2011.12—2015.03 苏州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

其间:2012.03—2013.03 挂任金阊区石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2013.09—2016.06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2015.03—2016.06 苏州市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

其间:2015.10—2015.11 参加苏州市第十二期中青班学习

2016.06—2016.07 昆山市委常委

2016.07—2017.06 昆山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7.06—2017.08 昆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中浦院昆山分院常务副院长

其间:2017.06—2017.07 参加苏州市中青年干部能力强化培训班学习

2017.08—2017.12 昆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花桥经济开发区(江苏国际商务中心)党工委书记,中浦院昆山分院常务副院长

2017.12—2018.12 昆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花桥经济开发区(江苏国际商务中心)党工委书记,中浦院昆山分院常务副院长

2018.12—2019.01 昆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花桥经济开发区(江苏国际商务中心)党工委书记,中浦院昆山分院常务副院长,省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挂职)

2019.01—2020.12 昆山市委常委,花桥经济开发区(江苏国际商务中心)党工委书记,省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挂职)

2020.12至今 昆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来源:看苏州移动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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